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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县“检察蓝”守护太行深处的“金珠子”

文章发布于:2024-04-25 19:53:46

  “沁州黄小米”是生长于太行山区山西沁县的一种小米,因形体金黄,谷味香浓,绵软可口,营养丰富,被康熙皇帝御赐“沁州黄”,作为皇家贡米而久负盛名,是山西小米的代表,享有“天下米王”和“国米”之称号。民间更是流传着“金珠子,金珠王,金珠换不来沁州黄”的谚语。


  “沁州黄小米”于2004年获得国家原产地域保护,2017年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但一直以来受到商标侵权、地理标志混用等问题的困扰……



“冒牌产品”,坏口碑砸招牌


  世界小米在中国,中国小米看山西,山西小米数沁州。买小米认准“沁州黄”已形成一种消费共识,然而,“买到的小米是否是正品”的顾虑时常萦绕在消费者的心头。


▲检察干警用手机扫描产品标识


  过去一段时间里,消费者打开某电商APP搜索“沁州黄小米”,在推送的相关店铺中,“山西小米”“现磨新米”“原产地发货”等醒目标语,让大家难辨真假。同时,大大小小的实体商超里,总能发现标注“沁州黄”的小米,但仔细观察却发现,部分小米产自其他地区,亦或是虽为长治地区的小米,但产自“沁州黄小米”原产地划定的范围以外,存在冒牌农产品搭“顺风车”销售、地理标志被随意使用的现象。这些现象的长期存在,不仅损害了“沁州黄小米”的“金名片”,挤占了正牌产品的市场份额,更损害了地理标志保护区内生产经营者的集体利益。


“寻根溯源”,找准问题症结

  地理标志产品,浓缩着一方山水的馈赠,凝结着一方农人的匠心。2023年9月,为了厘清产业发展现状,沁县检察院在省、市检察院的指导下,成立专项调研组,开展产业调研。


▲检察干警深入企业调研


  经调研发现,“沁州黄小米”地理标志使用存在新旧标混用情形;个别取得地理标志使用权的企业未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使用地理标志时,未在产品标签或包装物上标注所执行的地理标志标准代号或批准公告。


  同时,由于缺少规范性文件指导、人员配备不足等因素,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未能及时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导致冒牌“沁州黄小米”充斥市场,打击了消费者的购买信心,损害了“沁州黄小米”的信誉,减少了“沁州黄”产业的经济收入。


“协同共治”,守护产业发展


▲ “沁州黄小米”品牌保护座谈会 


  如何守好“沁州黄小米”这块金字招牌?在沁县检察院举行的“沁州黄小米”品牌保护座谈会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企业代表各抒己见,围绕地理标志保护、农业种植技术提升、出台规范性文件等角度提出建设性意见。


  2024年2月,沁县检察院向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局第一时间联合检察机关,组建工作专班开展专项检查。


  联合检查各类经营主体23户,对2家经营企业进行现场提示并责令限期整改,现场指导企业10余家,并动员多家企业申报使用“沁州黄小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督促印发了《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沁州黄小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通知》,借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进行宣传,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有效增强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在今年的“知识产权宣传周”里,该院干警再次走进山西沁州黄小米集团有限公司的车间,深入了解了企业目前地理标志使用及地标产品质量安全等情况,详细解答了企业负责人关心的问题。


  “有咱们检察院给企业保驾护航,相信我们的小米产业一定会越来越好、越做越强!”企业负责人高兴地说道。


▲检察干警向种植“沁州黄小米”农户了解春播情况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时间彰显着自然的伟力,土地承载着农人的梦想。“检察蓝”守护着太行深处的“金珠子”,这是“沁州黄”在新时代的传承与发展,也是检察护航地理标志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写照。

编辑 | 贾霄星

审校 | 王青平  冯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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