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退款的公告
文章发布于:2020-02-15 07:06:45
2.如旅行社在我行办理保证金开立业务后,发生账户名称变更、法人代表变更等事项,且从未到我行办理变更手续的,需先办理业务变更。请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新旧公章、财务章、名章(如有)、经办人与法人身份证件以及名称变更通知书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
3.由于退款客户较多,为减少等待时间,请旅行社客户到建国门支行办理业务前提前与支行电话联系预约时间,以便减少等待时间,同时减少人群聚集;业务联系电话010-65630067、010-65630323、010-65630602。